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

宗教和邪教在人生价值上的不同

核心提示:人生观就是人们关于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人生问题的根本看法、信念和观念。宗教、邪教在回答人是什么、人为什么活着、人活着有什么价值、人应该怎样活着等问题时,均有不同的取向和评价,也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影响。对两者人生观的比较和评析,有利于认识其本质和功能,对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有着积极作用。
  在人生价值上,宗教与邪教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人生是否有价值、如何看待人生价值、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是什么等方面。

  宗教认为,人生是痛苦的。苦是人的命运,安于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是每个人的义务,也是人的价值。佛教、基督教均承认并正视人间苦难现实,认为世间的苦难由人类自身的罪与恶所造成,苦难源于人类,伴随人类始终。而痛苦的根源在于人的欲望总是与不断变化的客观现实存在矛盾冲突。佛教还论证了人生的“无常”、“无我”,提出了三个命题,即“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以此推论出人生是毫无意义的。

  从佛教、基督教对苦或罪恶的洞察中,可以看出,人生是苦的命题不仅仅是佛教对人生价值的总判断,也是基督教人生观的理论基石。在对待“苦”的问题上,宗教提倡于己要消灭欲望,于他要“慈悲为怀”、“悲天悯人”。因此,人生的意义在于修行,以期死后能与大梵天相结合,回到永不死亡的宇宙本体之中。那么,在对待人怎样生活才有价值、才有意义问题上,宗教有其自身的理解和作为。有的教派从自身的修行出发体现信徒自身的价值,从而达到调节世俗人群行为规范的目的;有的教派从满足社会物质、精神需要出发,以“入世”的具体行为,强化其社会功能。

  如佛教认为,人生是“受报的人生”、“因果的人生”,人生是来偿还过去的业债的。《因果经》中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由此引导信徒认识到,人生价值在于偿还业债,在于现世修行、通达无我、舍离爱取。道教则以抱朴守真为其价值取向。老庄认为“朴”即人活着要淳朴、厚实,“真”即克服虚饰诈伪。老子还认为,做人要有“自知”、“知常”之明。而这种“明”既是人生态度,也是人生价值的体现。这种对人生价值的解释,表明其不同于那种只逐物欲、不见自我,只有私欲、不见天理,只随智欲、不见精神的偏睨之明。佛教更多的是主张由苦而解脱,慈悲众人,这才是有理想的人生、有思想的人生。要求信众“广度众生”、“济贫教富”,这是人生价值之所在。此外,宗教还将治病救人、服务社会当作利乐众生的事,当作自我价值的评判标准之一。许多高僧和其他教派信徒都谙熟医道,并以行医救人为乐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既是其体现人生价值的途径,也是许多宗教信徒实现人生价值的真实写照。

  邪教在人生价值问题上,主要是从“末世论”出发,对人类的前途命运、人生意义等失去信心,使信徒们信仰那些被抽象化了的社会异己力量的象征物——神,从而形成了关于神的信仰。因此,李洪志用以衡量人的价值标准是“积德”的多少。但判定好坏的标准又是荒唐的。他说:“我们人类往往认为是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看往往是坏的”。这就是说,生活在现实社会的人类价值与天界中神的价值是相反的。据此,他们认定,人是最低劣的,人类是十恶俱全的,人的存在毫无价值,要说有价值,就是仅仅为教主活着,以图在教主的率领下出世升天。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许多邪教受害者抱着上“天国”、“做法王”的幻想走上了自焚之路。不仅如此,他们还从另一面来干预破坏人类的正常生活,践踏人的尊严和生命的价值。法国以“耶和华见证者”为代表的“末世派”,鼓吹世界末日来临,煽动信徒为教主贡献一切,完全否定了人生意义和人生价值。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尊师”麻原彰晃以传授“超人能力”诱惑民众,鼓吹人无价值,应坐禅入门,追求解脱,后来逐渐发展为敌视社会,直至认为执行“尊师”杀人指令为正当行为,完全丧失人性,以此当作衡量人生价值的尺度。

  来源: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 《宗教、邪教人生观之比较》

  作者:何敦培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