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

美国反邪教运动回眸

核心提示:邪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反邪教的经验,有助于我们弘扬科学、反对邪教的各类措施的施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编审冯春凤的论文《现代欧美反邪教运动》,对西方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的民间反邪教活动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回顾,今天起,我们将节选其中的内容,为大家介绍现代欧美的反邪教运动概况。

  正文摘自冯春凤:《现代欧美反邪教运动》,载《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3期。

  冯春凤:196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编审。

  【提示】本文追述了从1960年以来西方的,主要是美国和英国反对邪教的民间组织活动,也部分地涉及了其它欧洲国家的反邪教活动。文中还分析了邪教运动在西方萌生的思想文化背景和社会条件,以及在西方政治制度和宗教观念与人权观念支配的社会中开展反邪教活动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遭遇的困难。

  本文是对20世纪后期美国和欧洲反邪教运动的回顾。不言而喻,这一运动与邪教活动[1]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活跃是相关的。作为本文研究对象的是一般不为欧美的大众和主流教会赞同或接受的所谓“新兴宗教运动(New Religious Movements)”,简称“NRMs”。这中间包括了一些“异端的”基督教教派(Christian sects),如像"摩门教"或者"耶和华见证会",显然只有最为正统甚至持基要主义态度的基督教会人士才会认为它们是“邪恶的”;其次,新宗教运动包括了像“科学学教会(Scientology Church)”这样的组织,也包括了“上帝儿女”这样的打着基督教旗帜的宗教运动;还有货真价实的邪恶宗教,像奥姆真理教,或人民圣殿教或太阳圣殿教这样的宗教。后面的两类有时可以称作cults或cultisms。但在欧美,还有好多具有东方色彩的宗教,如哈里克里希那以及一些非洲来的神秘宗教都是cults。Cult或cultism通常所指的是"具有狂热膜拜性质的宗教行为或运动"。新兴宗教在欧美的兴旺,据说是因为二战以后大量的移民进入欧美社会,如像印度的,中国的移民在20世纪40年代末或50年代初来到北美或者英国及欧洲大陆各国;有时也由于输入外籍劳工而到达德国或者瑞士。但移民们带来的宗教只是在移民聚居地传播,民族或种族的性质使人们只把它们当成一种异域的文化现象,而不是当成本国的新宗教。而这些宗教在西方人看来,由于它们的非理性主义和异文化性质,所以显得怪异并令人困惑,是不容易让人接受的。新兴宗教出现的根本原因是欧美各国本身的政治经济文化情况的变化,就美国而言比如上世纪60、70年代新兴宗教频繁出现就与当时社会上的反文化运动相关。众所周知,美国社会的分化和越南战争造成了民权运动,二战刚刚结束时造成的高出生率使得60年代的美国社会承受了巨大的教育和就业压力,也使大量当时的青年人产生失落感和社会边缘化的感觉,这些挫折使他们形象地自称为“垮掉的一代”,联系到越南战争造成的社会创伤,人们纷纷在传统的价值观念系统之外去寻求慰藉。这就是新兴宗教出现的深层社会文化背景。在欧美,20世纪初就已经有了新兴宗教现象,例如英美的“神智学会”,法国的后催眠魔术团,英法各国均有的各种招魂术(spiritualism)团体。巴尔干地区有“大白兄弟会”(Great White Brotherhood),在丹麦有马提努斯学会(Martinus Institute),在英国有"新世纪运动(New Age Movement)等。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那几年,美国社会的思想混乱,每到暑假大批出身中产阶级甚至上层家庭的纨绔子弟涌到旧金山和洛杉矶来,那里的五彩斑斓的多种族文化很有吸引力,并可以容易地买到各种麻醉品,嬉皮士、雅皮士们在这里还享有性的自由,如果他们有更高一点的精神需求,可以遇到各种各样东方来的瑜伽师、古鲁、禅师。打着基督教幌子的各种新教派也在这里劝人入教,像“科学学教会、“耶稣之民运动”等等。一开始,有钱的体面的家长们虽然心存忧虑,但还是容忍了子女们的荒唐,但当越来越多的"大孩子"们放弃学业、委身于某一个宗教组织、把所有财产都送给所"归向"的宗教组织,而且有的人一旦离家便杳无音信之后,家长们这才开始着急了。向学校讯问,向警方打听,向政府部门抱怨申诉……家长们饱受了所有各种"邪教"的侵扰和丧失儿女的痛苦。这种背景下便产生了最早的反邪教组织。[2] 

美国反邪教活动的简单回顾

  在美国最初的反邪教组织是反对宗教膜拜的互助网络,它属于犹太人社会。1972年有几个非常狂热的福音派组织宣称他们将要发动一个争取新信众的传教高潮,称作“Key'73”计划。这引起了犹太人上层长老们的不安,在美国各地的犹太长老们立即作出反应,表示谴责这个破坏犹太人社团的做法。为了使犹太青年不受极端主义的传福音派别的拉拢(它们包括了统一教会、上帝儿女和国际之道等),同时又能对抗一些东方的宗教神秘主义,旧金山海湾区的反邪教组织成立,对抗了“归向耶稣的犹太人(the Jews for Jesus)”传道组织。第一个最有争议的极端主义福音传播团体叫做“耶稣之民(Jesus People)”。最初出现于南加州的消夏海滩和城市中的街道上,在那里向不晓事的青年们传道,拉他们入教。20世纪60年代的最后一年,它因为成功地“劝说”许多青年入教而名噪一时,它的教主自称先知,说自己是摩西·大卫,所有入教的青年都成了教主的儿女。[3]这个教会内部的性观念极开放,因此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的团体。许多为儿女入教困扰的父母于是在1972年组织了“从'上帝儿女'手中解救子女的家长委员会(The Parents Committee to Free Our Sons and Daughters from the Children of God)”,简称Free COG。该组织成立以后的活动是向司法机关提出控诉,同时家长间加强联系,劝导孩子们回到原来的家庭中来。纽约州的首席检查官在1974年具文谴责了“上帝儿女”。但政府和司法部门都没有采取具体的救助措施。Free COG只得向新闻媒体求助,由后者在报刊上披露消息,呼吁社会帮助。1973年Free COG又改名为“美国父母志愿者(Volunteer Parents of America)”,以后又改称“公民自由基金会(Citizens Freedom Foundation)”。在它的影响下,父母们救助儿女的行动在民间发展起来,在70年代这个自由基金会的下属组织还有好些个,像北卡罗莱纳州的"公众警惕邪教(Public Awareness of Cult)"、内布拉斯加州的“关爱儿女(Love of Children)”和马里兰州的“个人自由基金会(Personal Freedom Foundation)”等。1976年一个反对“精神控制”的组织爱德霍克委员会(AdHoc Commission)成功地说服了参议员Robert Dole组织一个听证会来听取受害者父母们的申诉。该委员会还同“个人自由国际基金会(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of Personal Freedom)”联系准备给家长们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回顾起来,家长们的行动尚缺乏统一性,政府的考虑重点也不像一般公民。它认为"大孩子"的美国青年们有他们作了自己的宗教选择的权利,如果以家长们的意见为准,则会影响到美国人的基本民权或民主的价值观。正是这样一种顾虑和观念也使警方和行政当局在制止新兴宗教组织的活动方面往往犹豫不决,即令有人同情家长们也表示爱莫能助。但在美国社会中,由于其长久的清教传统,对于异端或不那么正统的基督教思想都有一种强烈的谴责立场和态度。在正统基督教派眼中,这二者都无分别地成为了cults(邪教和狂热膜拜团体)。在1975年以前,所有不那么传统或正统的宗教都被称作cults。因此在1975年以后,当家长们为自己的子女而站出来谴责新兴宗教时,也都一律称之为cults或cultisms。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从基督教正统派的极端立场看,不仅摩门教,甚至惟一神论派或罗马天主教都成了cults。这一认识立场的不利一面就在于每一次当反邪教组织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一些议员的支持,准备提出法案以法律行动来反对邪教时,都会因为基督教方面的保守论调或过激言论而"搅黄"整个事情。看见福音派方面的反邪教的说法,老于事故的议员们也就会收起反邪教的发言稿,怕被指责为侵犯美国的权利法案,无视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

  反邪教团体的活动稍有进展是在人民圣殿教在圭亚那的琼斯敦(Jonestown)自杀和谋杀了教徒以后。那是1978年末的事,当全美国和全世界的观众从电视机屏幕上看到死亡惨状以后,无不愤怒谴责人民圣殿教及它的教主琼斯。反邪教组织为保护自己儿女们所进行的斗争一下就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同情与支持[4]。这件事的积极结果就是反邪教组织成立了全国性的联络网。但是参议员Dole为此组织的听证会却跑到岔道上去了,国会的听证会上,出了大批“打横炮”的发言人,当反邪教组织到场作证提供材料时,自由派和一批学者也发言,反驳了前者提出的一些论据和理论。结果Dole参议员自己先软了下来,不再支持提出一道立法来制止新兴宗教在美国的活动。由于国会的调查一直是黑箱操作,所以Ryan众议员的死也就没法炒得沸沸扬扬。最终,琼斯敦事件留下了大量的新闻报导以及以之为题材的小说。但除了几乎一边倒的对邪教的谴责,反邪教组织在立法制止邪教上并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5]

注释:

[1]首先声明一点,关于什么是邪教,即令在国外也没有众口一辞的结论和标准。我们中国人理解的邪教,意为邪恶宗教,译为英文就成了“evil religion”或者“evil cultism”。但在国外研究新宗教运动的学者中间,一般不采用这个说法。而近年来由于“法轮功”引起的人们对于邪教研究的重视,中国学者一般用cult来对译“邪教”,因此,如果是外国人士阅读中国政府发表的有关处理法轮功的消息报导的英文稿,看到“cult”时,他们并不会联想到“邪恶的”这一层内涵。因此笔者建议,邪教就应该译为evil cultism或者evil religious sects或者evil religion,以免引起歧义。

[2]Jack N .Porter ,Jew sand the Cults :Bibliography ,Fresh Meadows , NY: Biblio Press ,1981.

[3]James R,LewisandJ.Gordon Meltoned. , Sex , Slanderand Salvation : Investigating the Family / Children of God , Stanford ,CA : Center for Academic Publication , 1994 .

[4]但这种同情很快又给另一种困惑所代替了。在琼斯敦惨案之前,众议员Leo J . Ryan一行曾经到圭亚那去参观人民圣殿教的“模范移民点”,但他一去便死在那里了。在惨案报导一段时间以后,这位众议员的女儿叫Patricia Ryan的,指责中央情报局参与了对他父母的谋杀,这在本来就没有人说清楚过的琼斯敦惨案上就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美国国会虽然对此邪教杀人案进行了大量的取证调查,但结果从来没有公布,留下来的只是一大批新闻界的报导,有关事件参与者的猜测和扑朔迷离的回忆录。也许人们要过好多年,直到国会的上万页的大摞文件解密以后,才能知道真相了。

[5]Cf .Christopher Edwards ,Crazy for God ,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79;and Rachel Martin ,Escape .Dencer ,Accent Books,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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